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关注住房问题。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家庭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贷款途径。本文将围绕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流程以及优势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有益参考。
一、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1. 贷款额度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贷款额度可咨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贷款利率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实行浮动利率制度。
3. 还款方式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 还款期限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流程
1. 申请条件
申请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山市户口或持有中山市居住证;
(2)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无逾期贷款记录。
2. 贷款申请
(1)借款人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3. 贷款发放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三、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优势
1. 利率低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有效降低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2. 放款快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较为简单,放款速度快,可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
3. 还款灵活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多样,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 贷款额度高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较高,可满足大部分购房者的需求。
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便捷、低息的住房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以实现安居梦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优化贷款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法律主观:
申请 住房公积金 买房 子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 购房 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 个人贷款 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 债务 ;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内的各类 住房贷款 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 身份证 、 结婚证 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 单身证明 和 离婚证 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 营业执照 》副本、《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期房)、《 商品房 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 抵押 或 质押 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 证人 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法律客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第四十六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中山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租房提取:居民身份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发票、结婚证。
死亡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继承权或遗嘱公证书、身份证明及死亡依据。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离休、退休提取:居民身份证。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及结婚证,还需与维修公司签订的维修合同。
出境定居提取:提供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材料户籍注销或定居证明。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详情请查看相关页面。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详情请查看相关页面。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居民身份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报建批复文件、施工合同、费用发票、分摊协议及市场监督部门验收文件。
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提取: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异地参保证明。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材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居民身份证、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中山本地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居民身份证和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中山公积金提取流程可详细查阅。
常见问题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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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材料)
据了解,中山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 法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中山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中山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
4、职工或家庭成员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材料涉及大病医疗的
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
6、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
中山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中山公积金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房:
1、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
2、购房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购买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中山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中山公积金中山家庭公积金贷款材料销户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中山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1.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购房贷款的,分两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 最 少100元的余额。
3.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中山非销户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中山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中山提取时间间隔:
1.、本市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可以在已支付房款50%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全部付清房款后三年内提取一次。外市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可以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
2、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以在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
3、本市翻建、自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三年内各提取一次。外市翻建、自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
4、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房屋安全鉴定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
5、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贷期间可以每隔90日提取一次。
6、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当时状态为正常),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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